一、依據臺南市 112 學年度精進國民中小學教師教學專業與課程品質整體推動計畫辦理。
二、研習日期: 113 年 04 月 25 日(星期四)下午 13 : 30-16 : 30 。
三、研習地點:臺南市立大新國民小學 會議室、校史室。
四、研習對象與人數(子計畫參與名單如附件 1 ,研習實施計畫如附件 2):
(一)精進教學計畫深化成效評估行動方案工作小組成員。
(二)各輔導團(領域輔導團、各議題輔導團、教專輔導團)推派 3-4 人。
(三)精進計畫專業成長計畫撰寫執行者。
(四)本場研習除互相觀摩外,亦請各團預先準備深化成效評估辦理流程,俾便來年精準執行計畫,請各團推派之人員以能參與來年深化成效評估計畫者為佳。
五、研習報名:請上臺南市學習護照(編號: 284579),全程參與者可核發 3 小時研習時數。
六、本場研習參與人員請依此公告請假,亦請學校惠予貴屬人員公(差)假出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