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試相關作業:
1 、工作講習時間地點:
(1)第一次講習: 113 年 6 月 12 日(星期三)下午 2 時,地點:永康國小。
(2)第二次講習與考場布置:時間及地點另行公告。
(3)初試監考人員,上述兩次講習均需參加。
2 、初試當天: 113 年 6 月 23 日(星期日)上午 6 時 50 分至 11 時 40 分,地點:各考場(另行公告)。
3 、初試監考人員,津貼包含監考費與講習費,共計 1,400 元(監考費 1000 元;講習費共 2 次,每次出席 200 元,須俟完成監考工作後,始與講習費一併支領);未支領津貼者,依「臺南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稚園教職員獎懲案件作業規定」,敘嘉獎一次。
複試相關作業:
1 、講習時間地點: 113 年 7 月 3 日(星期二)下午 2 時,地點:永康國小。
2 、複試訂於 113 年 7 月 7 日(星期日) :當日上午 7 時 40 分起,確定之時間及地點另行公告。
3 、複試工作人員,津貼包含試務工作費及講習費,試務工作費計全日 1500 元、半日 750 元,參加講習者講習費 200 元(須俟完成試務工作後,始與試務工作費一併支領),未支領津貼者,依「臺南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稚園教職員獎懲案件作業規定」,敘嘉獎一次。
※ 接受學校推薦或自行報名參加複試機動評審委員者,請勿報名複試工作人員。
※ 本局將視試務作業實際需求完成工作人力分配,另案公告需出席之工作人員名單,列入名單之教師請配合相關試務作業,除不可抗力之事由且經試務承辦學校認可者,餘皆請務必出席;未列入名單者則免出席協助試務,不再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