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習
廖庭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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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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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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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體育署 113 年 5 月 17 日臺教體署全(一)字第
1130019739A 號函辦理。
二、 為協助持有國民體適能指導員證書者累積證書效期展延所
需之專業能力點數,爰依據「國民體適能資格檢定辦法」
委請中華民國全國中小企業總會辦理旨揭研習課程,全程
參與者除將核發研習證書外,並將授予渠等上開專業進修
項目之點數。
三、 關於本案如有詢問事項,請逕洽中華民國全國中小企業總
會,( 02 ) 77496876 蔣小姐、( 02 ) 77496879 翁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