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東區復興國民小學 30 週年校慶「龍騰虎躍我復興,閃耀三十創新機」
logo 徵選計畫
一、 依據:本校 30 週年校慶實施計畫。
二、 目的:欣逢本校創校 30 週年,鼓勵發揮愛校情懷和藝術創意,設計意象簡明、兼具美感
之形象標誌(logo),以宣揚優質辦學精神。
三、設計概念:
(一)結合 30 週年校慶主題(Slogan)「龍騰虎躍我復興,閃耀三十創新機」,並能彰顯本校「和諧、創意、感恩、進取」之願景,具識別辦學 30 年有成之標誌(logo)。
(二)設計力求簡潔,以全彩線條或圖形表現,此 logo 必須能廣泛應用於旗幟、紀念章、刊物、網頁等處。
四、參加對象:本校全體教職員工(含本校退休人員)、校友、家長、學生。
五、作品規格:
(一)平面設計書面圖稿:作品規格不得小於 15 × 15 公分,可手繪或電腦列印於白色 A4 空白紙上【頁首請留 2~3 公分,以浮貼「設計圖稿說明表」】,並將 參賽報名表(附件一) 黏貼 於作品背面。
(二)設計說明:不超過 300 字,闡明設計理念,呈現於「設計圖稿說明表」(附件二)上,並請浮貼於作品左上角,交件時請附 Word 檔案。
(三)參賽作品以「件」為單位,每件作品作者人數以 3 人為限。
六、收件規定:
(二)個人設計作品以 2 件為限,多人創作以 1 件為限,每人至多 3 件。
(三)參選作品概不退還。
(四)評選結果於 113年 9 月 2 5日(星期三)前公告於本校網站,獲獎者統一於校慶開幕式,由校長親自頒獎。
(五)如有疑問請洽本校輔導余麒麟主任或游玉芬組長,電話 (06)3310430~843、841。
七、評選規定:
(一)本活動採「公開徵件」方式,徵選作品若未達標準,獎項得從缺。
(二)評選:由本校美勞專長教師選定符合 30 週年主題之作品,最高者為第一名,依序為第二名、第三名及佳作三名。
(三)評審方式及項目:
1、主題創意表現(40%)
2、構圖造形設計(30%)
3、整體色彩應用(30%)
八、獎勵方式:
(一)第一名:1 件,頒發獎狀乙幀及禮券壹仟元。
(獲選第一名作品將成為本校 30 週年校慶活動各項文品之 logo)
(二)第二名:1 件,頒發獎狀乙幀及禮券陸佰元。
(三)第三名:1 件,頒發獎狀乙幀及禮券參佰元。
(四)佳作: 3 件,頒發獎狀乙幀及禮券貳佰元。
九、著作權相關注意事項:
(一)參選作品應為未曾發表之作品,並不得抄襲、模仿或剽竊他人之作品。若經發現有上述情形,法律責任由被檢舉者自負。
(二)除報名表外,其餘參賽檔案或作品正、反面不得有任何與設計無關之簽名或標示記號。否則不予評審,參賽者不得提出異議。
(三)獲獎作品之著作權歸復興國小所有,徵選單位並保有協調修改之權。
(四)徵選單位對獲選作品之作者姓名、班級,有宣傳、印刷、圖片揭載、公開展覽及播放之權利,參賽者不得有異議。
十、本項活動之經費由家長會支付。
十一、本活動計畫由主管會議討論,呈校長核可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