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市府與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簽立特約,由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油品事業部自本(102)年 9 月 1 日起至 103 年 8 月 31 日止提供市府暨所屬機關學校公教同仁購油特約優惠。
二、購油優惠使用方式:市府暨所屬機關學校公教同仁於台糖加油站購油時,出具員工識別證或服務證明文件並以現金或信用卡付款即可享有以下購油特約優惠:
(一)現金付款:汽油每公升折價 1.2 元。
(二)信用卡付款:汽油每公升折價 0.7 元。
三、如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油品事業部另推出其他促銷優惠方案時,市府員工購油特約優惠方案與其他促銷優惠方案僅能選擇一種最優惠方式消費,不得重複享有全部優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