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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第 56 屆世界兒童畫展國內作品臺南市評選實施計畫取消集體創作收件
一、依據中華民國第 56 屆世界兒童畫展國內作品比賽徵集簡章辦理。
二、中華民國第 56 屆世界兒童畫展國內作品臺南市評選實施計畫取消集體創作收件,修正計畫如附件。
中華民國第 56 屆世界兒童畫展國內作品臺南市評選實施計畫,校內收件至 3/24(一)
一、 創作類別、規格、主題內容請詳閱附件實施計畫。
二、校內收件若超過 15 件,辦理校內初選擇優參賽。
三、作品均不退件,請自行拍照存檔,如需保留原作請勿參加。
四、作品標籤統一規格以 A4 大小為主( 附件 1) 。 一式二聯,請以 電腦打字填入各欄,手寫請以正楷書寫(字跡潦草、辨識不明者,不予評選)貼在作品背面右下角(指導老師限填一人) 。甲聯實貼,乙聯浮貼 於甲聯上(甲、乙聯資料請確實填妥一致 )。
五、欲參賽的學生,請於 3/24(一)放學前將作品交至學務處活動組 (3310430#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