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募對象:本市所屬國中小合格教師。
二、招募對象: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歡迎報名:
(一)本土語言教學年資三年以上。
(二)直轄市、縣(市)國民教育輔導團本土語言組服務三年以上。
(三)取得閩南語、客家語語言能力認證中高級以上資格,且具備本土語言教學、研究等具體績效人員,經教育部國教署審查通過。
(四)取得一百零二年以前之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資格或一百零三年以後通過原住民族語高級以上考試,具備本土語言教學、研究等具體績效人員,且經教育部國教署審查通過。
三、工作項目:原住民族語開課及研習課程教學活動。
四、工作地點:教育局課程發展科。
五、其他:
(一)聘任以商借方式處理,聘期以每學年一聘為原則。
(二)教育局辦理各校校長、主任甄選時,本土語言輔導員之年資,得比照主任、組長年資,採計資歷績分。
六、報名期限:即日起只 103 年 9 月 19 日(星期五)中午 12 時止。
七、歡迎有興趣教師踴躍報名,請將個人簡歷(含姓名、學歷、服務學校、行政資歷、通訊等資料)以電子郵件寄至課程發展科陳雅婷小姐(biney@tn.edu.tw),若有疑義可洽網電 99212 。
八、面談時間另行聯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