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請獲本市代表權之個人參賽者詳閱附件-「114 學年度全國學生音樂比賽實施要點」後,自 114 年 11 月 20 日(四)上午 9 時起逕上全國學生音樂比賽(網址: http://web.arte.gov.tw/music/ ) 報名。
2. 網路報名完成後,請於114/12/10(三)中午 12:00 前送交下列資料至學務處活動組報名及核印關防:
※報名表一式二份(請將報名表縮放印成 A4 單面,須有法定代理人之簽章)。得逕參加決賽者,須額外檢附兩年成績證明。
3. 報名完成後,會發回報名表一份自行留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