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志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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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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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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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2
說明:
一、依據臺南市政府警察局 104 年 01 月 13 日南市警少字第 1030010294 號函辦理。
二、本次活動參加對象係以本市國中、小學及各級高中(職)少年為主;另請各校鼓勵曾經中輟或行為偏差等少年學生踴躍參加,共同推展青少年保護工作,俾擴大少年預防犯罪宣導成效。(參加人員名冊及家長同意書請於文到 3 日內逕報本分局承辦人)
三、活動當日 08 時前,請各校派員或請家長?同參加本項活動學生,前往本分局德高派出所前完成報到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