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04 年 2 月 25 日臺教授國字第 1040014268A 號函及普通高級中學課程物理學科中心 105 年度工作計畫辦理。
二、本次研習以各縣市之國小、國中、高中教師(含綜合高中學術學程、高職學校普通班)為主,爰請各校同意物理科
等自然領域教師以公差假方式,報名出席參加旨揭活動。
三、研習活動之課程材、膳食經費,由承辦學校依規定編列支應,請各校惠予參加研習人員公(差)假登記,遺留課務及
交通差旅費由原服務單位依相關規定支應。
四、研習相關事宜請洽教育部普通高級中學課程物理學科中心官欣儀助理(電話: 04-22226081#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