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研習目的:本數學活動師培訓研習營,針對數學學習準備 不足之學生,藉由有趣的數學活動,奠立其學習數學的先 備經驗,提高學習意願。
二、指導單位:教育部。
三、承辦單位:本校數學系數學教育中心。
四、研習單位:領有教師證的國小教師或領有數學科教師證的 國中教師。
五、名額:新竹場、雲林場各組(國小中年級組、國小高年級 組及國中組)各開一班,每班以 40 名為原則。
六、研習時間及地點:
(一)研習時間:國小中年級組 105 年 04 月 23 日~105 年 04 月 2 4 日;國小高年級組 105 年 04 月 23 日~105 年 04 月 24 日;國中組 105 年 04 月 23 日~105 年 04 月 24 日。
(二)研習地點(暫定地點如下,若有更改會另行通知): 1、新竹場:國立交通大學 客家文化學院 (新竹縣竹北 市六家五路一段一號)。 2、雲林場:國立斗六高級家事商業職業學校 (雲林縣斗 六市成功路 120 號)。
七、報名方式:請於 105 年 04 月 14 日前至 http://goo.gl/forms /7j9Mx0N4jF 填寫培訓研習營報名表,逾期不受理。
八、費用:本次活動不收取任何費用,並含餐費,其他保險費 、住宿及交通費請自理。
九、「數學活動師」證書
(一)符合上述資格的數學教師,參加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數 學教育中心舉行的「數學活動師培訓營」完成並認證合格者,頒發「數學活動師」證書。
(二)「數學活動師」分成九級,每三級為一個階段。每一 階段三級的證書期限各為三年,期滿須重新參加研習 進階認證。
1、一至三級為第一階,一級為參加活動師培訓營結業之 教師,二級為已辦理過好好玩數學營之教師,三級為 協助別校辦理好好玩數學營之教師。 2、四至六級為第二階,四級為研習第二次不同內容後之 教師,五級為研習第二次不同內容後再度辦理好好玩 數學營之教師,六級為研習第二次不同內容後跨縣市 協助別校辦理好好玩數學營之教師。
3、七至九級為第三階,七級為研習第三次不同內容後之教師,八級為研習第三次不同內容後再度辦理好好玩 數學營之教師,九級為研習第三次不同內容後跨縣市 協助別校辦理好好玩數學營之教師。 十、取得「數學活動師」資格者,方可申請辦理國立臺灣師範 大學數學教育中心的「好好玩數學研習營」暑假班及週末 班。 十一、課表、其他相關資訊及動態可至本校數學教育中心網站 http://mec.math.ntnu.edu.tw/上查詢。 十二、檢附數學活動師培訓研習營公告、說明及課程乙份(如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