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三、各校應注意配合事項:
(一)為提高分區到校諮詢服務品質以及受限於承辦學校場地問題, 102學
年度上學期國小各校請依以下名額分配原則,薦派各領域教師(以實
際擔任該領域課程之教師為薦派對象)參與,未依規定薦派將由教育
局發函請各校敘明原因。研習當日未受薦派之教師,請學校妥為規
劃進修事宜。
(二)國小各領域(議題)薦派參加之名額分配原則如下:
1.第一區~第七區: 6班以下薦派一人, 7-12 班薦派二人, 13-24 班
薦派三人, 25-59 班薦派六人, 60班以上薦派八人。
2.第八區(多為大校,因承辦學校空間問題,故採不同分配原則):
1-12班薦派一人, 13-24班薦派二人, 25-59班薦派四人, 60班
以上薦派六人。
(四)國小本國領域輔導團到校服務計畫研習已開設,學習護照課程編號
如下:9/25教學觀摩(溪南場)143392、 10/23教學觀摩(溪北場)
143393、 9/25朗讀教學(溪南場)143394、 10/9 朗讀教學(溪北場)
143395。請盡速薦派教師完成報名。
(五) 國中場次請各校教師應先依所屬領域之場次報名,若該場次額滿
方可選擇次領域。(無分配原則)
(六)分區輔導到校服務各場次經輔導團邀請參與報告之學校,報告成
員由各校自行協議。
(七)請各校提醒受薦派教師依計畫所排定時間,於研習前一星期至本
局資訊中心學習護照系統報名。請受薦派教師準時與會,逾時不
接受補簽到。
(八)請各校依計畫之說明,協助填寫「國教輔導團分區到校服務課程
、教學現況與需求問卷」,各校問卷每領域請彙整成紙本一份,以
學校為單位(請勿分開寄送)於 102年 9月 10 前(週二)郵寄至北門
國小 林宛儀 小姐收。
四、參與分區到校服務之國教輔導團員和與會教師請學校准予公(差)假登
記,並視與會地點遠近,彈性處理公(差)假登記時間。
五、本案聯絡人:蔡淑芬課督(網電 99231)、蘇芳儀老師(網電 99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