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為倡導正當休閒活動,鼓勵公教員工文藝創作以砥礪身心、提升人文素養,進而增進政府活力與效能,市府訂於 106 年 2 月 10 日(五)至 106 年 3 月 5 日(日)假國立臺南生活美學館第三展覽室舉辦公教美展,請同仁、眷屬及退休人員踴躍創作參展。
二、美展參展作品分為國畫、書法、油畫及水彩等四類,請同仁依所附簡章,精選創意作品參展。各類送展作品請於 105 年 12 月 7 日(三)前彙送市府人事處。送展作品請依規定黏貼標籤並造具作品清冊 3 份,並請提供作品介紹(含英文介紹)及創作心得,以利美展期間導覽參考使用。
三、檢附「106 年臺南市政府公教美展簡章」及相關附表,請參閱附件自行下載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