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請參與 105 學年度教師專業發展評鑑學習社群講師培訓之學員,請務必選擇其中一場次參加,方可「完成」105 學年度講師培訓之任務。 二、辨理時間及地點如下: (一)北區: 105 年 12 月 2 日(星期五)09:10 開始,於張榮發基金會會場(10048 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 11 號 )。 (二)中區: 105 年 11 月 30 日(星期三)10:30 開始,於臺中市東光國小階梯教室(40645 臺中市北屯區東光路 926 號)。 (三)南區: 105 年 12 月 7 日(星期三)10:30 開始,於嘉義市港坪國小視聽教室(600 嘉義市四維路 63 號)。 三、請各縣市政府教專中心及三所中心學校協助有參與講師培訓之教師辦理報名,差旅費及交通費由各縣市政府教專中心及三所中心學校支應,本單位支應諮詢費。
四、若未參與講師培訓之學員擬參與此成果發表會,亦可向各縣市政府教專中心統一報名,但參與人員不支給任何費用,如:交通費、差旅費、諮詢費等…。 五、請將報名表於 105 年 10 月 25 日前回傳給承辦人, E-mail : ncyufang104@gmail.com ,以利統計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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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nk to http://course.tn.edu.tw/school.aspx?sch=213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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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年各類鑑定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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