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 函
主旨:請貴府(局)鼓勵所轄公私立國民中小學現職編制教師、本土語言教學支援工作人員、學生與社區大學,踴躍報考
本部 106 年閩南語語言能力認證考試,請查照。
說明:
一、本部為鼓勵全民學習閩南語,並加強教師專業素養及學生語言能力,特舉辦旨揭認證考試。
二、旨揭考試訂於 106 年 8 月 12 日(星期六)舉行,於 106 年 4 月 5 日至同年 5 月 5 日受理網路報名,並提供團體報名服務。
敬請轉知所轄公私立國民中小學現職編制教師、學生、本土語言教學支援工作人員及社區大學師生踴躍報考。亦請協助將相關訊息登載於電子跑馬燈、佈告欄等處進行宣傳。
三、本考試備有宣傳紅布條供學校張掛,歡迎向本考試試務中心洽詢索取。有關考試簡章、報名系統及相關資訊登載於「教育部 106 年度閩南語語言能力認證考試」網站( http://blgjts.moe.edu.tw/tmt106/index.php ),或電洽服務專線: 0800-699-566(免付費) / (02)2321-0191 。服務信箱: blg.sce@deps.ntnu.edu.t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