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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高元彬 - 行政 | 2017-12-07 | 點閱數: 381

一、依據教育部 106年 11 月 24 日臺教授國字第 1060134441A 號函辦理。

二、請貴校踴躍推薦「能以順處逆,發揮人性積極面,力爭上游,出類拔萃,具表率作用」之學生參加「2018總統教育獎」遴選活動。

三、推薦對象:

(一)國中組:就讀臺南市公立與已立案之私立國民中學,並具備中華民國國籍之 106學年度在學學生。

(二)國小組:就讀臺南市公立與已立案之私立國民小學,並具備中華民國國籍之 106學年度在學學生。

四、推薦條件:

(一)受推薦人應處於逆境之中,仍奮發向上、樂觀進取,且具下列條件之一:

     1、發揮服務奉獻、孝行表現、友愛行為、體恤他人等情懷,對社會風氣有良善影響,足堪楷模者。

     2、語言、藝術、薪傳技藝、技能、科學、科技、資訊、體育、創新研發或其他領域,具有特殊才能,出類拔萃者。

(二)受推薦人如曾獲得全國總統教育獎者,不得再參與評選,但屬不同教育階段,獲獎滿 3年後能提出新具體事蹟及佐證資料者,不在此限;曾榮獲全市優等或特優參加教育部複審但未獲全國總統教育獎者,於同教育階段可再參與評選,以二次為限。

五、遴選方式分初審及複審 2階段辦理,依推薦對象、推薦條件,進行推薦作業,各校推薦名額以每組推薦 1名為限,一律採取網路報名(至國立東石高級中學網站報名)及書面推薦報名(網路報名後下載列印),其中,受推薦人基本資料表(含推薦檢核表)應加蓋推薦單位印信及相關簽章;未於規定期限內(自 106年 12 月 8 日(星期五)起至 107 年 1 月 18 日(星期四)止)函送相關表件者,視同資料不全,不予審查,各單位及受推薦人不得異議。

六、書面推薦報名資料請乙式 6份(正本 1 份、影本 5 份)及電子光碟片乙份,並檢附相關佐證書面資料,分別裝訂成冊,於民國 107 年 1 月 18(星期四)前(郵戳為憑),送交本市鹽水區岸內國民小學教務處收(地址: 73743 臺南市鹽水區岸內里新岸內 96 號,聯絡電話: 6524651#12 ,聯絡人:陳鳳珠主任,並請註明(「推薦參加 2018 總統教育獎」及「參加組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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