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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高元彬 - 行政 | 2018-01-02 | 點閱數: 320

一、依據教育部 106 年 11 月 24 日臺教授國字第 1060134441A 號函辦理。
二、推薦對象及組別:
(一)國中組:就讀臺南市公立與已立案之私立國民中學,並具備中華民國國籍之 106 學年度在學學生。
(二)國小組:就讀臺南市公立與已立案之私立國民小學,並具備中華民國國籍之 106 學年度在學學生。
三、推薦條件:
(一)受推薦人應處於逆境之中,仍奮發向上及樂觀進取,且具下列條件之一:
1、發揮服務奉獻、孝行表現、友愛行為、體恤他人等情懷,對社會風氣有良善影響,足堪楷模者。
2、語言、藝術、薪傳技藝、技能、科學、科技、資訊、體育、創新研發或其他領域,具有特殊才能,出類拔萃者。
(二)受推薦人如曾獲得全國總統教育獎者,不得再參與評選,但屬不同教育階段,獲獎滿 3 年後能提出新具體事蹟及佐證資料者,不在此限;曾榮獲全市優等或特優參加教育部複審但未獲全國總統教育獎者,於同教育階段可再參與評選,以二次為限。
四、推薦方式及送審資料:
(一)依推薦對象、推薦條件,進行推薦作業,各校或各社會團體推薦名額以每組推薦 1 名為限。一律採取網路報名 (國立東石高級中學網站)及書面推薦報名(網路報名後下載列印)方式。推薦相關書面資料應加蓋推薦單位印信及相關簽章。社會團體應檢附已立案之相關證明文件,並主動知會推薦人就讀學校,以利後續相關事項之協調與進行。
(二)推薦單位及受推薦人應依序檢送下列資料乙式 6 份(正本 1 份、影本 5 份),及電子光碟片乙份,並檢附相關佐證書面資料,分別裝訂成冊,於民國 107 年 1 月 18(星期四)前(郵戳為憑),送交本市鹽水區岸內國民小學教務處收(地址: 73743 臺南市鹽水區岸內里新岸內 96 號,聯絡電話: 6524651#12 ,聯絡人:陳鳳珠主任,並請註明(「推薦參加 2018 總統教育獎」及「參加組別」)。
1、 2018 總統教育獎受推薦人基本資料表。
2、 2018 總統教育獎推薦資料表。
3、 2018 總統教育獎各校(單位)推薦檢核表。
4、其它相關佐證資料影本 (請寫上”與正本相符”字樣及”簽章”)。
五、請推薦單位於資料送出前,再次確認所送各項資料無誤;另請併附受推薦者之身分證或健保卡影本以供查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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