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相關佐證資料請擇要精簡,並加製封面及目錄裝訂成冊,每頁大小以 A4 為主,內容為獎狀、教材教案、書籍、媒體報導、影像資料等,活動照片請提供 6 張至 10 張(加註說明)供參。
二、本市預計於 7 月中旬公告入選名單,並擇期辦理頒獎事宜。
三、榮獲旨揭獎項入選者,由教育局推薦參與 107 年度教育部藝術教育貢獻獎決選。
隨文檢附臺南市 107 年藝術教育貢獻獎簡章(簡章 Word 電子檔逕自本局特幼科「文件下載」區 http://boe.tn.edu.tw/boe/wSite/lp?ctNode=423&mp=23&idPath=416_423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