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4年12月21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040150908號函及臺南市政府教育局104年12月24日南市教安(一)字第1041268252號辦理。
二、為維護學生假期安全,請師生、家長加強提醒旨揭注意事項,並鼓勵從事正當休閒活動,以增進學生健全身心發展,降低意外事件發生機率。
三、寒假期間若有急需協處之事件或負面事件,請以電話通報本校06-63230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