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04年12月28日臺教資(二)字第1040181788號函辦理。
二、請全校師生共同落實校園空氣品質警示及防護措施:
(一)請師生若欲了解現在空氣品直,於每日上午8時及下午12時30分(為原則)至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空氣品質監測網」或以「環境即時通APP」查詢空氣品質資訊,據以調整上午或下午之戶外活動。「空氣品質警示及防護作為建議指引」內容摘要如下:
1、指標等級達紅色:一般師生如果有不適,如眼痛,咳嗽或喉嚨痛等,應該考慮減少戶外活動,並適時配戴口罩防護。敏感性族群師生,應注意個人健康自主管理,減少體力消耗,特別是減少戶外活動。
2、指標等級達紫色:應考量活動地點空氣品質條件,必要時將課程活動調整於室內進行或延期辦理。
(二)本校上課期間,於玄關擺置空氣品質旗幟,並視需要輔以其他警示措施(包括電子跑馬燈、大型液晶螢幕看板或校園廣播等方式)。
(三)可主動查詢未來3日之空氣品質預報資訊及預為因應。
(四)可點閱教育部校安中心公告之空氣品質警示訊息(https://csrc.edu.tw/),並即時採取防護措施。
三、檢附「空氣品質警示及防護作為建議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