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新營區公誠國小附設幼兒園 110 學年度新生入園招生簡章
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110年 2月 24 日南市教特(一)字第 1100243623 號函發布
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110年 3月 22 日南市教特(一)字第 1100345567 號函修正
- 依據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110 年 3 月 11 日南市教特(一)字第 1100333215 號函辦理。
- 報名資格:
- 設籍臺南市(以下簡稱本市)且有居住事實之學齡滿 3歲以上至入國民小學前之幼兒。
(104年 9月 2 日至 107 年 9 月 1 日出生者。)
- 原住民籍幼兒。
- 外國人士持有居留證且居住本市,其子女年齡須符合前項規定。
- 非設籍本市之幼兒,各園得於完成第 2次入園登記作業後且仍有缺額時招收之。(惟不得享有本市預算之補助款。)
- 招生人數:可招生名額23名。(核定招生數扣除舊生直升及特教舊生直升(含減收名額)及特教新生(含減收名額),可招生名額因涉及特教生鑑定安置相關程序,最後可招生名額以 4 月 27 日當天公布於臺南市 110 學年度公立幼兒園新生入園管理系統網站(以下簡稱公幼入園網站)https://kid.tn.edu.tw/kidadm/之名額為準。)
- 登記手續及攜帶文件:請攜帶戶口名簿正本到公誠國小登記。
- 各園新生入園登記日期時間表如下:
- 第一次入園登記:
- 登記日期:110年 4 月 27 日(星期二)上午 8 時 30 分至下午 3 時 30 分止;登記時間截止後,不得受理。
- 抽籤日期: 110年 4 月 29 日(星期四)上午 9 時起。
- 榜單公布日期: 110年 4 月 29 日(星期四)抽籤完畢後公布於公幼入園網。
- 報到日期:110年 4月 29 日(星期四)上午 10 時至中午 12 時止。
- 第二次入園登記:〈第一次招生不足時,辦理第二次〉
- 登記日期:110年 5 月5日(星期三)上午 8 時 30 分至下午 3 時 30 分止;登記時間截止後,不得受理。
- 抽籤日期: 110年 5 月 7 日(星期五)上午 9 時起。
- 榜單公布日期: 110年 5 月 7 日(星期五)抽籤完畢後公布於公幼入園網站。
- 報到日期:110年 5月 7 日(星期五) 上午 10 時至中午 12 時止。
- 註冊日期:開學後通知。
- 抽籤方式及程序:
- 全市統一電腦抽籤。
- 因應防疫考量不開放現場觀看;於公幼入園網提供線上查詢及抽籤直播(直播平台入口屆時將公布於公幼入園網)。
-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列為優先入園對象,且家長須主動提供本市機關規定之相關佐證資料,請參閱表 1:
- 第一優先:(符合「臺南市公立幼兒園及非營利幼兒園優先招收需要協助幼兒辦法」所稱之需要協助幼兒,其招收順序依下列各款辦理。)
- 身心障礙。(指符合特殊教育法第三條規定,經本市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以下簡稱鑑輔會)鑑定安置,並領有證明文件者<持臺南市 110 學年度特殊教育學生跨階段就學安置結果報到單>。)
- 低收入戶子女。
- 中低收入戶子女。
- 原住民。(不限設籍本市)。
- 特殊境遇家庭子女。
- 中度以上身心障礙者子女。
- 第二優先:(招收順序依下列各款辦理。)
- 本校(園)現職教職員工之子女。(含幼兒園所在學校教職員工之子女)
- 育有 3名(含)以上子女家庭之幼兒學齡滿四足歲以上 (幼兒人數計算含寄養家庭之子女)。
- 在園特教生之兄弟姊妹。
- 因公死亡公務人員之子女。
- 本市各園招收學齡滿三歲至入國民小學前之班級,依下列順序招收幼兒入園:
- 五歲第一優先入園幼兒。
- 四歲第一優先入園幼兒。
- 三歲第一優先入園幼兒。
- 五歲第二優先入園幼兒。
- 五歲一般幼兒。
- 四歲第二優先入園幼兒。
- 三歲第二優先入園幼兒。
- 四歲一般幼兒。
- 三歲一般幼兒。
其餘規定詳見附件簡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