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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徐文玲 - 人事室 | 2022-04-11 | 點閱數: 117

說明: 一、依據「臺南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暨幼兒園辦理教師介聘 甄選分發實施要點」辦理。 二、旨揭介聘期程詳如附件 1 ,相關注意事項如下: (一)111 年度國小暨幼兒園教師於原校轉任截止日為 111 年 4 月 7 日(星期四)止,逾期不受理。 (二)實驗教育學校介聘及新設學校介聘: 1、介聘期程須知:實驗教育學校請參閱附件 2 ;新設學校 請參閱附件 3 。 2、因新設學校致學區重劃之學校(安南區海佃國小、北區 大港國小)請於 111 年 4 月 8 日(星期五)中午 12 時前提報 「因新設校致學區重劃之學校教師介聘」教師名單(如 附件 4),並傳真至中西區永福國小(傳真: 2293282 ,電話 2223241 分機 807),另紙本核章後寄送至中西區永 福國小教務處彙整。 3、各校教師有意願前往實驗教育學校或新設學校請於 111 年 4 月 22 日(星期五)前經現職服務學校同意後(同意書 如附件 5),再依介聘期程辦理。 (三)111 年度國小暨幼兒園之超額學校應於 111 年 4 月 20 日(星 期三)中午 12 時前提報超額教師名單(如附件 6),並傳真 至中西區永福國小(傳真: 2293282 ,電話 2223241 分機 807),另紙本核章後寄送至中西區永福國小教務處彙 整。 三、檢附「本市 111 年度國小暨幼兒園教師市內介聘分發期程 表」(附件 1)、「實驗教育學校介聘期程須知」(附件 2)、 「新設學校介聘期程須知」(附件 3)、「因新設學校致學區 重劃之學校介聘教師提報表」(附件 4)、「教師申請參加介 聘同意書」(附件 5)、「超額教師提報表」(附件 6)、「市 內多角調聘任同意書」(附件 7)、「積分審查委託書」(附 件 8)、「現場介聘作業委託書」(附件 9)、「轉任相關注意 事項」(附件 10)供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