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新營區公誠國小附幼 112 年度身心障礙學生臨僱特教助理員
甄選簡章
一、依據:特殊教育相關專業人員及助理人員遴用辦法。
二、特教助理員缺額: 1 名。
三、工作內容:
(一)依特殊需求學生在校時間隨時在旁陪伴。
(二)協助特殊需求學生處理生活上相關事宜。
(三)並協助教師處理該生任何偶發事件。
(四)各項服務內容之記錄建檔。
四、領表地點:自即日起自網路自行下載列印簡章及報名表:
(一)臺南市教育公告系統-學校校務資訊
(二)本校網站(https://www.gces.tn.edu.tw/index.php)
五、報名時間: 即日起至 112 年 3 月 30 日(星期四)下午 4 時截止
六、報名表收件地點:本校幼兒園辦公室。
七、報名資格及條件: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或具同等學力之資格,有特教助理員相關資歷或身心障礙學生家長優先遴聘。
八、報名方式:檢同有關證件影印本及報名表親自或委託送件(甄選面試前需檢核各項證件正本,正本與報名送件之各項資料證件影本不符者取消參加面試資格)。
九、報名手續:
(一)填寫報名表乙份(請以正楷詳填各欄,貼本人最近二吋之半身脫帽正面照片一張,黏貼於報名表上)。
(二)繳驗學經歷及有關證件影本(檢核正本繳交影本)。
1.國民身分證。
2.最高學歷畢業證明文件。
3.相關教育、特殊教育研習證明。
★報考人所繳驗之各種證明文件影本,無論錄取與否概不退還。如有不實且試務人員未查覺,即使甄選錄取,凡事後查證屬實,亦將取消甄選資格及給予解聘,報考人不得要求任何補償及異議。
十、甄選項目、成績計算方式及錄取人數:
(一)甄選方或:採取書面資料及資格審核。
(二)錄取人數:正取 1 名,備取 1 名。
十一、遴聘期限:甄選合格日起~112 年 6 月 30 日。(國定假日及週六、日不計)
十二、支薪方式:錄取人員以鐘點費方式支應,依實際核定經費作調整。上班時間為每週星期一至星期五,每日不得超過 8 小時,每小時以 176 元計(含自付勞保費),薪資請領總額以教育局核定金額為準。
十三、錄取公告及時間:
(一)公告時間: 112 年 3 月 31 日(星期五)上午 11 時前。
(二)公告於: 1.臺南市教育公告系統-學校校務資訊
2.本校網站(https://www.gces.tn.edu.tw/index.php)
十四、報到時間:另行通知報到時間,未報到者,視同自願棄權,不得異議,並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
十五、注意事項:
(一)如遇天然災害或不可抗拒之因素,而導致報名、甄選日程及地點需更改,將另行公告於本校網站-最新消息。
(二)錄取人員應於接獲通知期限內至幼兒園報到,未報到者視同棄權。
(三)錄取應聘時段後,同時段請勿再至他校應聘。
(四)錄取人員需參加臺南市政府教育局公告之相關研習。
十七、聯絡人:幼兒園主任 06-6333689 。
十八、簡章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有關法令辦理之。
臺南市新營區公誠國小附幼 112 年度身心障礙學生臨僱特教助理員
甄選簡章
一、依據:特殊教育相關專業人員及助理人員遴用辦法。
二、特教助理員缺額: 1 名。
三、工作內容:
(一)依特殊需求學生在校時間隨時在旁陪伴。
(二)協助特殊需求學生處理生活上相關事宜。
(三)並協助教師處理該生任何偶發事件。
(四)各項服務內容之記錄建檔。
四、領表地點:自即日起自網路自行下載列印簡章及報名表:
(一)臺南市教育公告系統-學校校務資訊
(二)本校網站(https://www.gces.tn.edu.tw/index.php)
五、報名時間: 即日起至 112 年 3 月 30 日(星期四)下午 4 時截止
六、報名表收件地點:本校幼兒園辦公室。
七、報名資格及條件: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或具同等學力之資格,有特教助理員相關資歷或身心障礙學生家長優先遴聘。
八、報名方式:檢同有關證件影印本及報名表親自或委託送件(甄選面試前需檢核各項證件正本,正本與報名送件之各項資料證件影本不符者取消參加面試資格)。
九、報名手續:
(一)填寫報名表乙份(請以正楷詳填各欄,貼本人最近二吋之半身脫帽正面照片一張,黏貼於報名表上)。
(二)繳驗學經歷及有關證件影本(檢核正本繳交影本)。
1.國民身分證。
2.最高學歷畢業證明文件。
3.相關教育、特殊教育研習證明。
★報考人所繳驗之各種證明文件影本,無論錄取與否概不退還。如有不實且試務人員未查覺,即使甄選錄取,凡事後查證屬實,亦將取消甄選資格及給予解聘,報考人不得要求任何補償及異議。
十、甄選項目、成績計算方式及錄取人數:
(一)甄選方或:採取書面資料及資格審核。
(二)錄取人數:正取 1 名,備取 1 名。
十一、遴聘期限:甄選合格日起~112 年 6 月 30 日。(國定假日及週六、日不計)
十二、支薪方式:錄取人員以鐘點費方式支應,依實際核定經費作調整。上班時間為每週星期一至星期五,每日不得超過 8 小時,每小時以 176 元計(含自付勞保費),薪資請領總額以教育局核定金額為準。
十三、錄取公告及時間:
(一)公告時間: 112 年 3 月 31 日(星期五)上午 11 時前。
(二)公告於: 1.臺南市教育公告系統-學校校務資訊
2.本校網站(https://www.gces.tn.edu.tw/index.php)
十四、報到時間:另行通知報到時間,未報到者,視同自願棄權,不得異議,並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
十五、注意事項:
(一)如遇天然災害或不可抗拒之因素,而導致報名、甄選日程及地點需更改,將另行公告於本校網站-最新消息。
(二)錄取人員應於接獲通知期限內至幼兒園報到,未報到者視同棄權。
(三)錄取應聘時段後,同時段請勿再至他校應聘。
(四)錄取人員需參加臺南市政府教育局公告之相關研習。
十七、聯絡人:幼兒園主任 06-6333689 。
十八、簡章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有關法令辦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