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02 年 12 月 25 日臺教授國部字第 1020122908 號函辦理。 二、考量國中小教師教學需要且鼓勵教材內容交流與分享,旨案同意非營利目的下,授權教師個人就部編本數學教科書內容進行數位教材重製與分享,免再報教育部申請,以達教育資源最佳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