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臺南市政府衛生局 113 年 5 月 14 日南市衛食藥字第 1130092064 號函辦理。
二、協助宣導用藥安全,請杜絕來路不明的藥品,並注意「切勿購買來路不明、宣稱效能 誇大的藥品或食品,遵循用藥『五不』原則:
1.「不聽」 別人推薦。
2.「不信」神奇療效。
3.「不買」網路、地攤 夜市或來源不明的藥。
4.「不吃」別人送的。
5.「不推薦」藥給別人。
三、檢附宣導圖卡電子檔 1 份,請於透過旨揭管道宣導時,一併協助推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