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1.本校 109 學年度教評會委員及教師考核會委員的任期自 109 年 9 月 1 日起至 110 年 8 月 31 日止。
2.另依本校教師評審委員會設置要點第五點規定,教評會委員總額 9 人,未兼行政職務教師 5 人,如審議涉及性別平等、體罰或霸凌等不同領域之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遣案件時,另行增聘校外學者專家 2 人,使未兼行政之教師少於委員總額二分之一,並不受上述人數及任期之限制。
3.教評會委員名單及教師考核會名單,請詳閱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