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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鄭主任 - 教導處 | 2023-04-24 | 點閱數: 64
條款名稱: (112 年)全國生活美學盃學生書法比賽 
宗旨: 為促進地方藝術與文化發展,深耕社區美學理念,培育生活美學觀念,建立「生活美學化,美學生活化」之目標。
獎補助對象說明: 限國內在學具有學籍的學生,分設四組:
(一)國小中年級組:國民小學四年級以下學生
(二)國小高年級組:國民小學五、六年級學生
(三)國中組:國民中學一至三年級學生
(四)高中(職)組:高中(職)校與五專一至三年級學生
受理單位: 國立彰化生活美學館
承辦人: 報名系統操作洽詢:(02)2658-9298#348 、(02)2658-9298#583 ;活動內容洽詢:( 04 ) 722-2729 轉 303 ,洪先生。
備註:

☆請參閱簡章,即日起可先註冊「文化部獎補助資訊網」帳號。請以「參賽者名字」註冊, 1 案/1 人。
☆初賽: 112 年 4 月 12 日 12:00 至 5 月 12 日 17:00 線上報名、上傳資料(請參閱懶人包,無須寄送實體)。
☆決賽: 112 年 6 月 3 日於本館實體辦理。

壹、參賽方式:比賽分兩階段,初賽請依參賽組別與送件規格送件,經評審入選者,由本館通知參加決賽。
一、初賽:
(一)報名方式:一律採線上報名,請參賽者個別註冊帳號報名,並提供下列資料,若有需要得請師長親友協助處理線上作業:
1.基本資料。
2.上傳證件及作品照片各 1 張,儘量讓作品於影像畫面滿版,以利評審作業。圖檔要求 300 萬畫素以上、 5MB 以下,檔案格式為 JPG ,並注意光源,以能夠清楚辨識作品品質為原則。若因圖檔模糊以致影響評選結果,由報名者自行負責。
3.為尊重賽制,請務必依報名方式如實報名及提供資料,填寫後請務必檢視報名資料及作品照片正確無誤。未依規定辦理、上傳者,將視同缺件無法報名比賽。
(二)初賽報名時間:自 112 年 4 月 12 日(星期三) 12:00 起至 112 年 5 月 12 日(星期五) 17:00 (報名系統將準時關閉,請注意檔案大小預留上傳時間)。
(三)初賽作品內容:字體不拘,請自選歷代詩詞格言或佳句等文詞。
(四)評審:聘請書法名家擔任初賽評審委員。

二、 決賽:
(一)作品經評審後,獲決賽資格者將以專函通知。
(二)獲決賽資格者請於 112 年 6 月 3 日(星期六)上午 8 時 30 分至 9 時於決賽會場報到,並攜帶身分證/健保卡辦理報到手續,如未攜帶前述證件者,將不得參加本次比賽,並視為棄權。
(三)比賽地點:國立彰化生活美學館(彰化市卦山路 18 號)。
(四)比賽題目當場公佈,決賽參賽者請自備筆、墨、書寫及鈐印工具(含墊布),書寫內容及比賽用紙由主辦單位現場提供。非比賽用紙一律不予評審。
(五)評審:聘請全國書法名家擔任決賽評審委員。

貳、 錄取名單:將於文化部獎補助資訊網公告,俟確認帳戶及地址後逕撥獎金、獎品寄送(名額如簡章)。

參、 附則:
一、決賽作品將統一退件,爰報名系統相關聯絡資訊請務必填寫清楚,以利後續退件聯繫使用。
二、得獎作品無償授權主辦單位不受時間、地域、次數及方式之限制,授權內容包括:公開展示權、散布權、重製權、編輯權、改作權,並得為相關文宣品發行及授權第三方為上述之利用。得獎作者並承諾不對主辦單位行使著作人格權,不同意者視同放棄得獎資格。
三、經決賽評審發現初賽作品有代筆嫌疑者,得取消參賽及獲獎資格。
四、本實施簡章有未盡事宜,得由本館隨時公佈之。

相關比賽細節請參閱「文化部獎補助資訊網」( https://reurl.cc/XLlLVM )相關公告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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