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實施方式:
(一)線上課程:請學員自 114 年 4 月 1 日起逕至本局愛課網修讀「114 年度急救教育推廣課程-教職員工 CPR 訓練課程」並通過測驗。
(網址:https://icourse.tn.edu.tw/mooc/index.php)
(二)實作課程:研習當日報到時,請學員提供通過上開線上研習證明資訊。
場次 |
線上研習證明資訊 |
表單上傳截止日 |
114/07/10-11 永華區(一) |
114/07/07 中午 12 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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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07/15-17 新豐區(二) |
114/07/10 中午 12 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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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07/22-23 北門曾文區 |
114/07/17 中午 12 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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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07/29-30 新豐區(三) |
114/07/24 中午 12 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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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08/12-14 永華區(二) |
114/08/07 中午 12 時 |
(三)全程參與且通過測驗學員,由各承辦學校核發證照及 3 小時研習時數。
(四)指導員:本局所屬國中小學學校護理人員。
八、報名方式及日期:
(一)報名日期:自 114 年 5 月 1 日(星期三) 上午 8 時起至 114 年 7 月 2 日(星
(二)每梯次以 200 人為限,額滿為止;若該梯次報名人數不足 60 人不予開班,
將另行公告取消,請該梯次人員改報其他梯次,請參加人員留意教育局資訊中心公告。
(三)已完成報名者,請儘量不要更改研習場次,以利後續規劃事宜。九、研習須知:
(一)研習當日請學員穿著輕便褲裝或運動服裝。
(二)參加學員請注意研習時間並請於當日準時報到及簽到退。
(三)為環境盡力,請儘量共乘並自行攜帶環保杯;車輛部分,請依現場工作人員指揮停放。
十、承辦學校工作人員、指導員、參加研習人員之服務單位請於研習時間核予公(差)假登記。
十一、經費來源:由本局 114 年度學校衛生保健相關預算項下支應。十二、獎勵:
(一)承辦學校工作人員於活動結束依臺南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職員獎懲案件作業規定辦理敘獎事宜。
(二)協助本計畫之指導員出席次數併入支援救護輪值統計,於年度結束後統一彙辦。
十三、本計畫奉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