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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雲圓夢助學活動申請即日開始至 115/4/2
一、申請對象:
- 凡就讀各級學校之學生,合於下下列規定並檢具指定相關文件者。
- 由學校或老師推薦之學生,名額不拘。
二、申請成績表準: 114 學年度第一學期學期成績 70 分以上,操性成績由學校評估。
三、申請者應檢具指定證明文件乙份,若未齊全者,基金會將不予理會、視為淘汰件。
- 申請表(洽註冊組拿取)
- 114 學年度第一學期成績單(註冊組)
- 115 年在學證明(註冊組印製)
- 政府列冊之低收、中低收入戶證明書,或家庭財產證明(113 年度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全國財產稅總戶財產查詢清單)
- 最新戶籍謄本(現戶全戶)
四、若審核通過,須至「白雲圓夢獎助學金頒獎典禮」領獎,若無法到場者,視同放棄助學金。
五、獎助學金金額: 5,000 元/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