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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輔導室 - 輔導室 | 2018-02-06 | 點閱數: 277
一、依據「臺南市政府推展家庭教育獎勵要點」(附件 1 )辦理。 二、申請方式:     (一)自行申請:符合本要點第四點之獎勵條件者,得自行申請。     (二)推薦申請:政府機關、社教機構、學校、已登記(立案)之團體或與家庭教育有關之業務主管人員,得就符合本要點第四點之獎勵條件者,予以推薦。 三、獎勵推展家庭教育團體及個人之評選,由本中心邀請專家、學者及有關機關、社會公正團體代表組成評選委員會,於每年四月辦理。經評選獲獎者,將由本府公開表揚,分別頒給獎狀及獎牌,並依其屬性給予行政敘獎。 四、茲因配合教育部「表揚推展家庭教育績優...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輔導室 - 輔導室 | 2018-01-31 | 點閱數: 343
一、本活動選拔對象為本市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學生,分為高中職組、國中組及國小組,且於 5 年內未曾獲內政部「孝行獎」及教育部「慈孝家庭楷模」表揚者,本案將以推薦、初審及決審 3 階段辦理。   二、請貴校鼓勵師生踴躍報名並推薦所屬之優秀慈孝家庭楷模。請於 107 年 3 月 5 日(星期一)前(以郵戳為憑),掛號郵寄至本市家庭教育中心進行初審。      三、詳細作業辦法及推薦表件請參閱計畫內容,請詳見本活動實施計畫(含推薦書格式)。
研習 輔導室 - 輔導室 | 2018-01-31 | 點閱數: 258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資優教育優質發展中程計畫第一期五年計畫」實施項目辦理。 二、本案旨在提升本市資優資源班教師研發設計自然科學與生活科技領域課程資優教材之能力,並透過工作坊之運作, 提供各校教師經驗交流與資源共享平臺。 三、辦理時間地點為 107 年 2 月 7 日(星期三)至 107 年 2 月 8 日(星期四)於本市鹽水國小玉順館(鹽水區朝琴路 137 號)。 四、檢附旨揭計畫乙份(如附件)。
公告 輔導室 - 輔導室 | 2018-01-24 | 點閱數: 236
說明: 一、依據臺南市政府衛生局 107 年 1 月 15 日南市衛心字第 1070007656 號函辦理。 二、因近來發生媒體事件登載個案為身心障礙、精神疾病、思覺失調症等字眼,由於精神個案個人資料及其相關醫療病史具高度敏感性,爰請貴局轉知所屬,前開資料之利用應於執行法定職務必要範圍內為之,並與蒐集之特定目的相符,不宜提供給予新聞媒體,以免造成精神疾病污名化及侵害個人隱私及其權益,並請應適當與媒體宣導「報導精神疾病六要與四不要原則」以免侵害個人隱私及其權益。 三、報導精神疾病「六要」與「四不要」原則:『六要』係指六項應該遵守的準則,包括: 1.要與當事人或精神醫療專家密切討論。 2.要慎選資訊...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輔導室 - 輔導室 | 2018-01-24 | 點閱數: 206
說明: 一、依據 106 學年度高職優質化輔助方案辦理。 二、參加對象:國中師生及家長,名額共 30 名,依報名順序錄取至額滿為止。 三、活動計畫:詳如附件一。 四、辦理日期: 107 年 1 月 30 日(星期二) 08:30~11:00 。 五、研習地點:南英商工。 六、報名方式:教師請於 107 年 1 月 26 日(星期五)前,至「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報名,學生及家長請將報名表件以電子郵件傳送或傳真至本校承辦人電影電視科許碧美主任。(信箱: pmhsu@mail.nyvs.tn.edu.tw 、 傳真電話: 06-2136351) 正
公告 輔導室 - 輔導室 | 2017-12-29 | 點閱數: 287
說明: 一、依據「臺南市政府推展家庭教育獎勵要點」辦理。 二、申請方式: (一)自行申請:符合本要點第四點之獎勵條件者,得自行申請。 (二)推薦申請:政府機關、社教機構、學校、已登記(立案)之團體或與家庭教育有關之業務主管人員,得就符合本要點第四點之獎勵條件者,予以推薦。 三、獎勵推展家庭教育團體及個人之評選,由本中心邀請專家、學者及有關機關、社會公正團體代表組成評選委員會,辦理評選;獲獎者,將由本府公開表揚,分別頒給獎狀或獎牌,並依其屬性給予行政敘獎。 四、歡迎有申請意願之個人或團體於 107 年 1 月 31 日(三)前,向本中心提出申請,甄選文件請寄至: 73066 臺南市新營區秦漢街 118...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輔導室 - 輔導室 | 2017-12-20 | 點閱數: 192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06 年 12 月 15 日臺教國署原字第 1060144159 號函辦理。 二、請貴校師生踴躍收聽且加強宣導,以充實特殊教育相關知能,並協助公告旨揭節目主題及日期表暨節目收聽資訊。  
公告 輔導室 - 輔導室 | 2017-12-20 | 點閱數: 543
說明: 一、本案依據「特殊教育法」、「特殊教育法施行細則」、「特殊教育學生調整入學年齡及修業年限實施辦法」及「身 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辦法」辦理。 二、旨揭鑑定安置計畫業經本局第 116292 號公告在案( http://bulletin.tn.edu.tw/),計畫電子檔亦可至本局特幼教 育科網頁( http://boe.tn.edu.tw/boe/wSite/mp?mp=23 )之「文件下載」區下載。
公告 輔導室 - 輔導室 | 2017-12-20 | 點閱數: 257
說明: 一、依據藝術教育法暨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藝術才能班設立標準辦理。 二、旨揭簡章類別如下: (一)美術藝術才能類: 1、國中設班學校:新市國中、麻豆國中、南新國中、永康國中、民德國中。 2、國小設班學校:月津國小、立人國小、永康國小、新市國小、麻豆國小、新進國小。 (二)音樂藝術才能班: 1、國中設班學校:南新國中(管絃樂班)、大成國中(管絃樂班)、崇明國中(國樂班)、後甲國中(管樂班、國樂班)。 2、國小設班學校:新民國小、永福國小、崇學國小(國樂班)。 (三)舞蹈藝術才能班: 1、國中設班學校:永仁高中(國中部)、中山國中。 2、國小設班學校:永康區復興國小、進學國... 觀看完整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