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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學務處 - 友善交通專區 | 2024-08-19 | 點閱數: 26
法務部所負責打詐四法修正重點說明如下 一、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 (一)高額詐欺最重可處 12 年有期徒刑,併科新臺幣(下同)3 億元以下罰金 對於高額詐欺犯罪行為造成民眾嚴重財產損害,為符完整評價行為惡性,故提高法定刑,明定詐欺獲取之財物或財產上利益達 500 萬元以上,最重處 10 年有期徒刑,得併科 3 千萬元以下罰金;若達 1 億元以上,最重可處 12 年有期徒刑,得併科 3 億元以下罰金。 (二)3 人以上複合不同詐欺手段,加重刑責二分之一;首腦主犯最重可處 12 年有期徒刑,併科 3 億元以下罰金 明定複合式詐欺犯罪,依刑法第 339 條之 4 法定刑加重二分之一;對於發起、主持、操縱或指揮犯罪組織之首腦主犯,更提高...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學務處 - 友善交通專區 | 2024-08-16 | 點閱數: 31
台南市政府社會局來函,體醒大家: 兒少性剝削,人人有責—兒少不自拍、不傳送、不持有兒少隱私照片;拒絕毒品危害,生活多彩多姿。
公告 學務處 - 友善交通專區 | 2024-06-25 | 點閱數: 39
主旨:修正「臺南市政府教育局所屬學校處理疑似不當管教或違法處罰事件注意要點」,名稱並修正為「臺南市政府教育局處理疑似違法處罰事件注意要點」,並自即日生效,請查照。 說明:檢送修正「臺南市政府教育局處理疑似違法處罰事件注意要點」1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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