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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室 - 人事室 | 2018-07-11 | 點閱數: 373

說明:
一、依據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 107 年 6 月 21 日公訓字第 1072160297 號函辦理。
二、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第 13 條規定,各機關首長或主管人員於選舉委員會發布選舉公告日起至投票日止之選舉期間,應禁止政黨、公職候選人或其支持者之造訪活動;並應於辦公、活動場所之各出入口明顯處所張貼禁止競選活動之告示。
三、為因應 107 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並加強公務人員應於上班或勤務時間嚴守公務人員行政中立觀念,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印製「公務人員行政中立宣導海報」並製作「公務人員行政中立告示說明(電子檔, 4 種)」,請依前開規定張貼於出入口等明顯處。
四、檢附旨揭宣導海報數量分配表 1 份,至未獲分配海報之機關、學校,請多加利用告示說明電子檔,以擴大宣導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