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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學務處 - 學務處 | 2019-01-08 | 點閱數: 224

(一) 落實良好衛生習慣:平時應養成勤洗手及注意手部衛生、呼吸道衛生及咳嗽禮節,如有呼吸道症狀時應配戴口罩,口罩如有髒汙,應勤加更換;打噴嚏時應用面紙或手帕遮住口鼻,或用衣袖代替;與他人交談時,儘可能保持 1 公尺以上距離。

(二) 維持健康生活形態:適度運動、充分睡眠、均衡飲食,提升自身免疫力。

(三) 落實「生病不上課、不上班」原則:對感染流感之師生,請其戴口罩,指導其適當休息與補充水分,依醫師指示接受治療,並儘量與家長溝通,讓學生在家休養(國小及幼兒園學(幼)生建議請假至少七天(含假日);國中及高中職學生請假至少五天(含假日))直至症狀解除後 24 小時始返校上課。

(四) 避免出入人潮擁擠、空氣不流通的公共場所,以防呼吸道傳染疾病傳播。

(五) 注意流感危險徵兆,儘速就醫:加強宣導生病之師生如出現呼吸困難、急促、發紺(缺氧、嘴唇發紫或變藍)、血痰或痰液變濃、胸痛、意識改變、低血壓、高燒持續 72 小時等流感危險徵兆應儘速就醫,以掌握治療的黃金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