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lider image 323
:::
緊急 學務處 - 學務處 | 2020-01-31 | 點閱數: 452

教育部通報
109 年 1 月 30 日 15:40
依據中央「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109 年 1 月 29 日所
發「中港澳入境的學生及教職員工,建議在家休息 14 天」之新聞稿,請配合
辦理下列事項:
一、 針對各級學校、幼兒園、實驗教育機構及團體、補習班、兒童課後照顧
中心、社區大學、樂齡學習中心及樂齡大學等,由中港澳入境之學生及
教職員工, 請其於入境後起 14 日內在家休息,避免到校上課上班。
二、 自中港澳入境的學生,配合實施 14 天在家休息者,無需核予假別,且
不列入出缺席紀錄。另教師依照備註事項辦理,職員工部分依照人事總
處及勞動部發布相關規定辦理。
三、 請各級學校、幼兒園、實驗教育機構及團體、補習班、兒童課後照顧中
心、社區大學、樂齡學習中心及樂齡大學等,應至遲於上課上班日針對
所有教職員工生進行詢問、調查、記錄並回報(記錄表如附件)。教職
員工生如有通報所列事項,應於調查當日即時回報各教育主管機關,並
由各教育主管機關同步通報教育部校安系統(大專校院逕行通報校安系
統),記錄表留存備查,後續如有更新再行回報。
四、 各館所、國家教育研究院、國訓中心、各縣市研習中心及學校如有辦理
室內之集會、研習及活動等應比照第三點辦理。
五、 教育部聯繫窗口:
<補習班、兒童課後照顧中心、社區大學、樂齡學習中心及樂齡大學>
終身司:許彤竹科員(02)7736-5679 ;陳慶德科長(02)7736-5669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幼兒園、實驗教育機構及團體>
國敎署:曾穆宣先生(04)3706-1356 ;邱秋嬋科長(04)3706-1350
<一般大學>
高教司:林承臻科員(02)7736-5991 ;宋雯倩科長(02)7736-5880
<技專校院>
技職司:陳映璇科長(02)7736-5841 ;楊家瑋先生(02)7736-5772
備註:
一、中港澳入境的公立學校教師無症狀但有「湖北省」旅遊史,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管理機制實施 14
日健康關懷(居家檢疫)期間,核給公假。
二、其他中港澳入境的公立學校教師無症狀者,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管理機制在家休息 14 日實施自我
健康觀察期間,得以病假登記,且不列入年度病假日數計算,並不列入年度成績考核。
三、至私立學校教職員,得由各校依權責比照上開規定辦理。
附件
中港澳入境學生及教職員工管理記錄表
學校/機構名稱:填報日期:

姓名 類別
1.學生
2.教師
3.職員工

聯絡電話 入境時間 管理措施 備註
開始時間 結束時間
1 王大明 1 0930000000 109.1.25 109.1.25 109.2.7
2
3
4
5
6
7
8
9

號 說明:學生在補習班/兒童課後照護中心者,請於備註欄內註明就讀學校名稱。
學校/機構主管:
填報人員: 職稱:
聯絡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