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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學務處 - 學務處 | 2020-05-29 | 點閱數: 169

申強重化校園安全防護機制,請各校落實宣導師生自我防
護觀念,完善各項整備工作,詳如說明。
一、邇來本市屢傳學生於校園內外遭受騷擾事件,為防範校園
肇生重大校安事件,請強化校園安全檢核機制,並落實各
項校安應變措施,以完備校園整體安全維護。
(一)請加強學生安全意識及被害預防觀念宣導,並強化學生
意外事件臨機應變能力與緊急求助技巧,宣導事項如
下:
1、提醒學生上學勿單獨及太早到校且放學不逗留,務必
結伴同行或由家人陪同,絕不行經漆黑小巷或人煙罕
至的地方及進出危險場所。
2、同學應配合學校作息時間,課餘時,不獨自留在教
室、上廁所及到校園偏僻的死角,以確保自身安全。
3、有關課後社團、課後照顧班或自習班級之教室應集中
配置,以減少放學後樓層出入口動線並加強管控人員
出入,並提醒學生在校遇陌生人或可疑人物,應立即
報告師長。
4、如遇陌生人問路,係可告知,惟無須親自引導前往並
應隨時注意自身安全,切勿聽信他人的要求,如交金
錢或隨同離校。
5、於校外發現陌生人跟隨,應快速跑至人多之處或周邊
最近愛心(便利)商店並大聲喊叫,以吸引其他人的注
意,尋求協助。
6、提醒學生如於校外遭騷擾情事,可逕至轄區派出所或
分局,尋求警方協助。
(二)請落實校園門禁安全管制及依作息時段(含上、放學)於
校園及周邊指派人員巡邏,對於可疑人、事、物應提高
警覺並儘速通報協處,以預防校園危安事件發生。
(三)應針對校園周邊繪製危險熱點地圖並公告及宣導,且於
開學後 1 個月內完成校園安全環境檢測,於每學期應辦理
人為災害演練,以精進校屬人員應變能力。
(四)應利用相關課程或集會時機,加強師生安全意識及被害
預防觀念教育。
(五)請依「維護校園安全支援約定書」與轄區警政單位保持
聯繫與合作,以有效即時因應處理突發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