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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務處 - 教務處 | 2021-07-07 | 點閱數: 203
一、依據教育部 110 年 6 月 24 日臺教授國字第 1100078578 號函辦理。
二、因應全國再同步維持疫情三級警戒 2 週(至 7 月 12 日止),考量為提升本市學生基本學力, 110 年度 7 月底前本市高國中辦理暑假課業輔導得改採線上教學模式,以國三、高三優先辦理,國一、國二、高一及高二部分則由學校依現況考量辦理與否。
三、倘學校採線上教學模式辦理暑期課業輔導,仍請依「臺南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辦理學生課業輔導及留校自習實施要點」相關規定辦理,惟考量線上教學將減少行政費支出,爰行政費最高以不超過百分之二十為原則。
四、學校應公告實施計畫,通知家長依學生意願自由參加,不得強迫,家長同意書採多元彈性方式處理。
五、另,請各校轉知教師持續關心學生健康,隨時回報突發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