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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學務處 - 防疫專區 | 2021-09-13 | 點閱數: 137

一、依據本府衛生局 110 年 9 月 9 日南市衛疾字第 1100159748 號函辦理。
二、檢附旨揭辦法部分條文修正條文、修正總說明及修正條文對照表各 1 份(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