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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教務處 - 升學專區 | 2022-01-14 | 點閱數: 114

一、依據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學生成績評量準則第14條規定,國中教育會考之目的係為瞭解並確保國中學生學力品質,國中應屆畢業生均應參加國中教育會考。

111年國中教育會考係依「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第四學習階段學習表現及學習內容為命題依據,題型以單一選擇題為主,採強化素養導向之試題設計。

三、111年國中教育會考各科等級表現描述與參考試題本,公告於國中教育會考網站(https://cap.rcpet.edu.tw/),學生、家長可逕行參閱。

四、國中教育會考測驗難度仍維持「難易適中」,各科皆維持一定數量之基礎試題,請學生盡力作答,以展現真實的學習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