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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教務處 - 教務處 | 2022-03-08 | 點閱數: 58

一、欲為學生申請「非學校型態個人實驗教育」的監護人,請於111331(星期四)之前,聯絡關廟國中教務處註冊組長。

二、申請「非學校型態個人實驗教育」相關的申請文件,請參閱「臺南市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網站」(http://nonschool.tn.edu.tw/) 文件下載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