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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教務處 - 教務處 | 2017-02-09 | 點閱數: 552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06 年 2 月 6 日臺教師(一)字第 1060014447 號函辦理。
二、本計畫目的為推展藝術教學的實踐研究方法與風氣,檢視藝術教育理論與教學實務的關聯性,提昇藝術教師專業素養與教學品質,故特辦理此說明會並邀請國民中、小學教師、輔導團踴躍參與。(出席說明會者另於現場分發資料手冊,計畫內容。
三、南區(嘉義、台南、高雄、屏東、澎湖)說明會辦理地點及時間如下:
(一)時間: 106 年 2 月 22 日(星期三),下午 2 時至 4 時。
(二)地點:高雄市三民區東光國小。
(三)連絡人:東光國小教務處李宗憲主任 07-3839350#11 或傳真 07-3839173 。
(四)課程代碼: 2141408 。
四、「視覺藝術教學實踐研究與發表會計畫說明會程序表」及報名資訊,全程參與該說明會將核發 2 小時研習時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