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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務處 - 學務處 | 2022-06-30 | 點閱數: 122

說明:
一、依據中華民國 111 年全國中等學校運動會執行委員會 111 年 6 月 23 日全中運字第 1110000954 號函辦理。
二、有關旨揭防疫計畫敬請各單位詳閱與配合辦理,以維參賽選手權益與賽事順利之進行。另因應疫情快速的變化及能落實自主健康監測,各單位人員請落實每日填寫「自主健康監測檢核表」並隨身攜帶,大會將不定期或必要時抽查,且需妥善留存備查。
三、有關依防疫計畫而需繳交之健康證明與證件發放做法說明,詳如大會官網( https://111sport.hlc.edu.tw/Module/EpidemicBulletin/Detail.php?ID=208 ),並敬請配合辦理。
四、為避免參與之所有人員於全中運復賽賽前列為確診或居家隔離、居家檢疫、加強自主健康管理、自主健康管理及居家照護、自主防疫等者,請各單位務轉知所屬人員,在未解除管理前切勿蒞花蓮縣參與,並做好自主健康監測,以符合防疫規定。若有選手因此而無法參賽者,請儘速告知並函文本處,俾利完成請假手續,以維護選手參賽權益。
五、另敬請各校協助調查因確診或居家隔離、居家檢疫、加強自主健康管理、自主健康管理及居家照護、自主防疫等因素而無法參賽之名單,並以郵件方式(sweetchang53@gmail.com)彙報,俾利本處彙報體育署掌握受疫情影響之情形。(以上之名單絕無他用,僅提供體育署掌握受疫情影響之用)
六、檢附相關繳交表件及復賽參賽選手因疫情無法參賽調查表供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