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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人事室 - 人事室 | 2022-08-03 | 點閱數: 51
  1. 依據本府 COVID-19 一級指揮中心 111 年 7 月 21 日第 108 次會議決議事項辦理。
  2. 請各機關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09 年 3 月 17 日總處培字第 1090028905 號函規定,疫情期間各類人員平日、假日出國均應事前向服務機關提出申請,並由各機關審慎評估後予以准駁。
  3. 至因公出國部分,仍依原申請程序辦理。
  4. 檢附原函影本 1 份供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