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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教務處 - 升學專區 | 2024-10-16 | 點閱數: 166

一、依據教育部113107日臺教授國字第1135405759A號函辦理。

二、旨揭要點第一點第四項文字誤植,更正為「教育部113321日臺教授國部字1135400097A號令修正發布之『高級中等學校免試入學作業要點訂定應遵行事項』」。

三、旨揭要點業經教育部同意備查在案,適用於自114學年度起入學高級中等學校之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