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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教務處 - 教務處 | 2024-12-02 | 點閱數: 67

一、依據內政部移民署1131125日移署移字第11301397482號函辦理。

二、旨揭計畫重點摘述如下:

()受理及獲獎公告期間:

1、報名期間:自114221日起至114321日於新住民及子女培力與獎助勵學金系統(網址:https://sp.immigration.gov.tw)完成系統報名作業,並下載系統載有流水編號之申請表等資料,連同應檢附文件,於114328日前,郵寄至內政部移民署(10066臺北市中正區廣州街15號,移民事務組沈先生)彙辦,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2、獲獎名單公告:預計1145月底。

()申請對象:新住民及其子女。

()核發獎項及金額:

1、核發獎項:包括新住民子女特殊才能獎勵金、總統教育獎勵金、新住民及子女優秀及清寒獎(助)學金與新住民證照獎勵金。

2、核發金額:視申請獎項核予2,000元至5萬元不等獎(助)勵學金。

()放寬國小組名額為「每滿30人得申請1名」:考量國小組新住民子女占總核發人數35%,且國小組之獎金核發金額較低,爰放寬國小組名額,由原規定「每滿60人得增加1名」,放寬至「每滿30人得增加1名」。

三、計畫申請報名系統於114221日起至同年321日開放受理報名,請貴校協助推薦及鼓勵符合條件之新住民及其子女踴躍報名,如有報名及系統操作問題,請於報名期間之周一至周五早上9時至下午530分,逕洽內政部移民署(022388-9393分機2525沈專員。

四、檢附本計畫1份(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