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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教務處 - 升學專區 | 2025-01-23 | 點閱數: 87

一、依據教育部11419日臺教授國字第1135506706號函辦理。

二、依據「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學生學習評量辦法」第15條規定,為瞭解並確保國民中學學生學力品質,無論是否在高級中等學校各入學管道使用會考成績,全體國中應屆畢業生均應參加國中教育會考

三、114年國中教育會考將於517日、18日辦理。

四、國中教育會考測驗難度係屬「難易適中」,各科皆維持一定數量之基礎試題,鼓勵學生踴躍作答。

五、國中教育會考歷屆題本已公布於「國中教育會考網站」( https://cap.rcpet.edu.tw/ )之「歷屆試題」專區,學生及家長可逕行參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