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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輔導室 - 輔導室 | 2018-04-12 | 點閱數: 308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07 年 3 月 30 日臺教國署原字第 1070036191 號函辦理。
二、請有意申請之學校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新住民子女國際職場體驗活動作業要點」及「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新住民子女溯根活動作業要點」規定提出申請,並於本(107)年 4 月 19 日(星期四)前,以郵戳為憑,函報本市家庭教育中心彙整。
三、檢附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新住民子女國際職場體驗活動計畫」申請書及「新住民子女溯根活動?申請表(如附件 1 至 2)各 1 份。
四、相關申請資訊疑義,請逕至新住民子女教育資訊網查詢,或請洽國立高雄科技大學陳心蓓助理, 07-8100888 分機 5265 ( 4 月 10 日起,分機號碼變更 2526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