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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會議(學校帳號登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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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行政院 114 年 12 月 10 日院授人給字第 1144002212 號函辦理。
二、行政院前揭函示,致贈公(政)務人員退休(職)紀念品之費用上限修正為每人新臺幣 1 萬元以下,並得覈實辦理;另致贈對象擴大至屆滿 65 歲終止契約離職之聘用及約僱人員,得由各主管機關斟酌其實際任職情形及經費狀況,於前開金額上限內,本權責決定是否比照發給。
三、考量本府整體預算經費及撙節原則,現階段各機關學校辦理公(政)務人員退休(職)紀念品,仍請於每人新臺幣 5,000 元上限內覈實辦理;至屆滿 65 歲終止契約離職之聘用及約僱人員,請各機關依實際任職情形及經費狀況,本權責審酌是否比照發... 觀看完整文章
一、旨揭課程訊息如下:
(一)課程時間: 115 年 3 月 13 日(星期五)下午 2 時至 5 時(課程代碼: TN1150313 )。
(二)課程地點:本府永華市政中心 11 樓訓練教室。
(三)參加人員及報名方式:
1、參加人員以本府暨所屬各級機關學校公教人員為限並以 113 年及 114 年未參加過開展手作課程者為優先,有意願參加者請統一由各機關學校人事人員至終身學習入口網辦理薦送報名(課程代碼如上述),參加人數上限為 30 人。
2、報名期間:即日起至 115 年 2 月 5 日截止,如額滿即提早截止。(請有意願參加者於 2 月 3 日前向人事室報名)... 觀看完整文章
主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以下簡稱人事總處)書函轉勞動部有關性別平等工作法第 20 條第 1 項規定之解釋令,並自中華民國 115 年 1 月 1 日生效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人事總處 114 年 12 月 9 日總處培字第 1140024921 號書函辦理,並檢附原書函及勞動部 114 年 12 月 1 日令函影本各 1 份。
二、考量家庭照顧假之事由多樣(例如:幼兒臨時生病等),且照顧所需之次數及時間不一,為利受僱者彈性運用,若確有親自照顧家庭成員之需求,得以「小時」為請假單位,雇主不得拒絕。前開請假單位若以小時計,「七日」之計算,得以每日八小時乘以七,共計五十... 觀看完整文章
主旨:有關銓敘部補充說明民國 85 年 7 月 20 日 85 台中法二字第 1332483 號函就公務員服務法(以下簡稱服務法)原第 14 條之 1(現為第 16 條)規定「職務直接相關」之認定標準,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銓敘部 114 年 12 月 12 日部法一字第 11459083842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 1 份。
二、旨揭 85 年 7 月 20 日函就服務法第 16 條規定之相關用語(如「離職」、「職務直接相關」、「營利事業」、董事、監察人、經理、執行業務之股東、顧問」)訂有補充解釋,惟審酌該函實施迄今已將近 30 年,為因應社會環境及業務型態轉變,銓... 觀看完整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