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臺南市教育產業工會「入會費減免」章程修正,與臺南市教育產業工會會員福利互助金申請辦法修正通知,請查照。
說明:
一、本會於 113 年 5 月 25 日召開第六屆第一次會員代表大會,會議決議修訂本會章程第捌章第 38 條第一項「入會費:會員每人新臺幣 300 元。惟全教總所屬地方工會之會員介聘至臺南市者,免收入會費。」故貴校若有從外縣市調入臺南之全教總所屬地方工會之會員,當年度加入本會免收入會費,並請附上當年度全教總會員卡影本,以供本會做為減免入會費之依據。
二、本次會員代表大會同時修訂本會福利互助金申請辦法,修訂後內容請詳閱附件「臺南市教育產業工會會員福利互助金申請辦法」,請週知會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