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歌唱組:
1、比賽歌曲:請自選瑞影伴唱機內歌曲一首,至上網「台灣點歌王-瑞影」搜尋曲目。
歌唱組獨唱曲限個人報名,合唱對唱曲可雙人報名。
2、比賽規則:
(1)、歌唱時間:請從頭演唱至第一次副歌結束為止。
(2)、初賽規則:由評審老師個別評分,累計分數擇優進入決賽。
(二)、舞蹈組:
1、演出時間:以3分鐘為限。
2、初賽規則:由評審老師個別評分,累計分數擇優進入決賽。
四、決賽名額:進入決賽總隊數(歌唱加舞蹈)以16~18隊為原則,惟最終決賽名額由評審老師依參賽人數或隊數斟酌調整之。
五、決賽時演唱自選曲全首(可不同於初賽曲目,請至上網「台灣點歌王-瑞影」選曲)。
六、比賽時間及地點:
項目 |
時間 |
地點 |
比賽組別/時間限制 |
備註 |
(一) 歌唱初賽 |
111.3.2(三) 第6、7節 |
活動中心 |
歌唱組:第一次副歌結束 |
1. 人數多則採亮燈淘汰制 2. 決賽名額依參賽人數或隊數調整,擇優錄取 |
(二) 舞蹈初賽 |
111.3.7(一) 第6、7節 |
活動中心 |
舞蹈組:3分鐘
|
|
(三) 藝讚總決賽 |
111.3.28(一) 第6、7節 |
活動中心 |
歌唱組:自選曲全首 舞蹈組:3分鐘 |
|
初賽不開放班級參觀
七、排演時間地點:
歌唱組於賽前提供試音、不提供調音。舞蹈組初賽提供彩排。決賽彩排活動日期為111.3.28(一)三、四節。
八、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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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名 |
第2名 |
第3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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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唱組 |
1組 |
1200元+小功一次 |
1組 |
800元+嘉獎兩次 |
3組 |
500 元+嘉獎兩次 |
舞蹈組 |
1組 |
1500元+小功一次 |
1組 |
1200元+嘉獎兩次 |
1組 |
800 元+嘉獎兩次 |
優勝 |
10組 |
嘉獎2次 |
九、報名日期:
即日起至111年1月20日(四)止,請於報名截止日放學前將報名表送至學務處活動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