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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admin - 教務處 | 2013-04-08 | 點閱數: 896

 

臺南市102年度「資訊融入媒體素養教育教材」

種子教師培訓暨教材製作競賽實施計畫

一、依據

   ()教育部補助辦理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精進國中小教學品質要點

   ()臺南市102年度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精進國中小教學品質計畫。

二、目的

   ()透過種子教師培訓研習,讓教師及學生瞭解媒體素養教育之基本內涵及初步的媒體識
      
讀能力。

   ()透過種子教師之推廣,期使媒體素養教育能落實於國民中小學之課程與教學。

   ()藉由辦理教材及教案製作競賽,發掘優質的媒體素養教學活動設計及微電影成品,並
      
藉由資源分享,以創造媒體素養教育活動設計的交流。

三、指導單位:教育部

  主辦單位: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四、承辦單位:臺南市北門區蚵寮國民小學

五、協辦單位:臺南市國教輔導團資訊教育議題輔導小組

六、辦理方式

   ()本市國中小有興趣之教師,辦理種子教師培訓及教材製作甄選說明會。

   ()透過媒體素養融入教學活動教案徵選及微電影製作徵選,提升教師參與度及教材製作
      
多元化。

   ()獲優良作品之教師辦理分享座談會,分享設計理念及課程架構,以利設計活動交流。

七、辦理時間

   ()種子教師培訓暨教材設計說明會:329

   ()作品製作暨報名:4-5

   ()作品評選:6月中旬

   ()獲獎作品教師分享座談會:78

八、研習辦理地點:

   ()種子教師培訓暨教材設計說明會:蚵寮國小

   ()獲獎作品教師分享座談會:蚵寮國小

九、研習參與人員

   ()本市國中小一般教師,24()以上學校及欲報名參賽學校請派1-2名教師參加,

       23()以下,則請踴躍參加。

   ()研習參與名額100人,額滿截止。

   ()參加人員請於至本市中小學教師學習護照報名。(http://learning.tn.edu.tw/)

   ()參加研習人員請核予公()假登記。

   ()研習參與人員請自備環保杯。

十、競賽參與對象

   ()本市各國中小班級數24()以上之學校(含現職合格教師、實習教師及代理代課 教師,國小組含幼教教師),前揭學校至少1件,至多5件作品參賽,23()以下,則請踴躍參加。

  ()本市國教輔導團各領域及議題團隊,以融入各自領域及議題為主軸,至少1件作品參賽。

  ()教案設計教師以2人為限,每位教師之參賽作品型式(教案設計、微電影製作分開計算),以參加2件作品為限。

  ()微電影作品可集體製作參賽作品(可跨校組合),每件以不超過四人為限(演員不列
),並須由一位以上合格正式教師(報名請附教師證及在職證明)領銜參與製作,並依該領銜教師歸屬學校組別推薦參選(
例:跨校組合參賽教師,其領銜教師歸屬學校為國小,即該作品為歸屬國小組參賽)

十一、作品型式

  ()教案設計

     1、教案內容包含教學主題、單元名稱、學科領域、教學對象、學生背景分析、設計理

        念、單元目標、能力指標、教學目標、省思與建議等,參考附件3-1-1範例格式。

     2參賽作品及相關資料請提供電子檔,若有實際教學資料或輔助教材,也請一併附上。 

  ()微電影:影片主題不拘,以製作5分鐘以內之作品,達到宣導正確的媒體使用概念原

              則。

十二、競賽組別

  ()教案設計:依國中、國小組徵集優良之教案、課程設計。

  ()微電影:依國中、國小組徵集優良作品。

十三、收件日期及地點

  ()收件日期:102510日至531日止。

  ()收件地點:參賽作品請在期限前以掛號包裹郵寄送達臺南市北門區蚵寮國民小學
      (727
臺南市北門區鯤江里791)教導處彭明俐主任收。(電話:06-7863250#202

      傳真:06-7864579)

十四、作品繳交注意事項:

  ()參賽作品由學校辦理初選並推薦、請備妥相關附件。

  ()相關附件次目依序如下:

    1. 附件1:「送件清單」,請薦送單位備文或加蓋薦送學校戳章。

    2. 附件2:「基本資料表」,請檢附合格教師證影本及在職證明。

    3. 附件3:「教案設計大綱」請依附件3-1表格填寫,教案設計格式請依附件3-1-1

              表格為範例;微電影請依附件3-2 表格填寫。

    4. 附件4:「著作權授權同意書」請務必親筆簽署。

    5. 附件5:「作品光碟」(請加註參賽組別、作品名稱、學校、作者姓名)

    6. 各校繳交比賽案件資料時,請依個資法相關規定辦理。

十五、競賽評審及注意事項

   ()評審作業時間:1026月中旬由主辦單位聘請專家學者組成評審委員會。

   ()評審項目包括教材之正確性、教學之適用性及視覺效果(含構圖色彩及文字處理、媒 

       體表現技巧、創意)

   ()獎勵名額得視參賽件數與成績酌予調整。

   ()得獎名單將刊登於教育局資訊中心公告。

   ()參賽者不得運用同一作品參與其他類似比賽,亦不得運用前已獲佳作以上之作品小 

       修,或改名稱參與本競賽,違反規定者取消得獎資格,追回獎項,並報請處分;獲得 

       獎項後亦不得放棄再改參加其他競賽。

   ()得獎作品之著作權屬得獎教師及本市共享,作品逕存本市典藏,且本市有推廣、借閱、

       公布、發行、修改、重製及公開展示播放之權利。

   ()凡經報名獎勵之作品,如有違反著作權法經有關機關處罰確定者,取消其獎勵資格, 

       並追繳其獎狀及嘉獎,違法責任由作者自行負責。

   ()得獎前三名作品,將列為輔導團線上數位課程教材。

   ()得獎作品可送著作分數審查。

十六、經費概算:由本市102年度精進教學計畫經費項下支應。

十七、獎勵:

   ()教案設計

     1.分國中、國小組,錄取特優各一件(第一名),每名得獎人敘嘉獎二次。

     2.分國中、國小組,錄取優等各二件(第二名),每名得獎人敘嘉獎乙次。

     3.分國中、國小組,錄取甲等各三件(第三名),每名得獎人敘嘉獎乙次。

     4.分國中、國小組,錄取佳作若干件,每名得獎人頒發獎狀乙紙。

   ()微電影

     1.分國中、國小組,錄取特優各一件(第一名),每名得獎人敘嘉獎二次。

     2.分國中、國小組,錄取優等各二件(第二名),每名得獎人敘嘉獎乙次。

     3.分國中、國小組,錄取甲等各三件(第三名),每名得獎人敘嘉獎乙次。

     4.分國中、國小組,錄取佳作若干件,每名得獎人頒發獎狀乙紙。

   ()以上錄取名額得視參賽件數,依比例增減,獎項視作品水平得從缺。

   ()得獎之參賽作品,得列入本市積分審查之核定分數項目。

十八、辦理研習、競賽有功之人員,得由承辦單位依權責規定辦理敘獎。

十九、本計畫奉 核准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教職員登入

到站人數

今天: 3020302030203020
昨天: 1475147514751475
總計: 2001344200134420013442001344200134420013442001344

學校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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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開放時間(上課日) 上午7:20以前,下午4:00以後 
校園開放時間(固定假日及例假日)   不限 
校園開放時間(寒暑假期間上班日)   不限 
本校辦理活動時,有關校園開放時間應配合本校活動結束時間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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